生活費補助需依實際在台訪問天數而定,需附上其護照影本及統一證號 。


【方式一】依此標準計算之生活費=日支費×來訪天數,住宿費由中心支付。

所得補助金額(適用國外訪問學者):

訪問天數 外國籍及非外國籍
7天以下 NT$3,000
7天 以上(自第8天算起) ~ 1個月 NT$2,000
單位:新台幣

 

外國籍及非外國籍(港澳人士及大陸人士)支付金額NT$5,000 以上才需扣20%的稅,即NT$5,000 以下不需扣繳稅額。

 

 

住宿費補助:

國內外邀請的Speakers及國內短期研究學者至中心演講或訪問原則上均安排入住學校招待所。

補 助 金 額
職稱
未扣稅金額/日
教授 1,500元 (原則上限)
博士後研究 1,500元 (上限)
學生 500元 (上限)
單位:新台幣

 

 

【方式二】一個月至三個月駐中心訪問學者:

月支上限原則上90,000 元(30 日×日支3,000 元),含住宿費用。亦需扣繳稅率20%。

 

國科會相關補助辦法

★以實際在台訪問天數(中午12點以後視為一天,反之則否)計算。

外國籍訪問學者需附上訪問學者護照資料(要件:照片、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護照號碼) 或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影本一份,本國籍需附上身份證字號。

★外籍人士所得稅(必須於稅捐稽徵處繳納):稅率20%,以下生活費均為含稅金額。

【方式一(補助限額)】

1.生活費:日支 NT 1,000 ~ 2,300 為原則 。 ( 依此標準計算之生活費 = 日支費 × 來訪天數。 )

2.機票費:依 國科會 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機票金額表 」標準補助經濟艙機票,並核實報銷。

3.住宿費:由中心支附。

 

【方式二】

(一) 一個月(含)以下之訪問學者:

1.一般訪問學者:參考 國科會 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

(1) 生活費(含住宿費):補助標準以日支 NT 3,000 ~ 4,000(含住宿費) 為原則 ,其上限如下:

日支酬金 諾貝爾 院士 大學或學術機構之專家學者
7天以下 20,000 10,000 6,250
7天~一個月 10,000 5,000 3,125
機票 商務艙 商務艙 經濟艙
單位:新台幣

依上表標準,計算公式如下:

來訪天數7天以下,生活費 = 日支酬金 × 到訪天數。

來訪天數7天~一個月,生活費 = 日支酬金× [7天+(天數-7天) ÷ 2]。

 

2.特殊訪問學者:係指傑出的中心訪問學者,為符合中心運作實際需求,得補助來訪學者生活費及機票費,並由中心支付住宿費。

(1) 生活費上限(住宿費由中心支付):

 

訪問天數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日支酬金 2,300~3,300 1,650~2,300 1,650以下
單位:新台幣

 

依此標準計算之生活費 = 日支費 ×來訪天數。

 

( 二) 一個月至三個月駐中心訪問學者:

月支上限原則上NT 90,000 (30日×日支NT 3,000元),含住宿費用。如有特殊需要可比照延攬人才辦法辦理。